乘用車在其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/或臨時物品的汽車,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,它也可以牽引一輛掛車。乘用車按照車身、車頂、座位、車門、車窗結構或數量的不同,分為以下11類。
普通乘用車
車身為封閉式?側窗中柱有或無。車頂(頂蓋)為固定式,硬性頂。有的頂蓋一部分可以開啟。座位4個或4個以上,至少兩排。后座椅可折疊或移動,以形成裝載空間。車門為2個或4個側門,可有一后開啟門。
活頂乘用車
車身為具有固定側圍框架的可開啟式。車頂(頂蓋)為硬頂或軟頂,至少有兩個位置:封閉、開啟或拆除。可開啟?車身可以通過使用一個或數個硬頂部件和/或合攏軟頂將開啟的車身關閉。座位4個或4個以上,至少兩排。車門2個或4個側門。車窗4個或4個以上側窗。
高級乘用車
車身為封閉式,前后座之間可以設有隔板。車頂(頂蓋)固定式,硬頂。有的頂蓋一部分可以開啟。座位4個或4個以上,至少兩排。后排座椅前可安裝折疊?座椅。車門4個或6個側門、也可有一個后開啟門。車窗6個或6個以上側窗。
小型乘用車
車身為封閉式,通常后部空間較小。車頂(頂蓋)固定式,硬頂;有的頂蓋一部分可以開啟。座位2個或2個以上,至少一排。車門2個側門,也可有一個后開啟門。車窗2個或2個以上側窗。
敞篷車
車身為可開啟式。車頂(頂蓋)可為軟頂或硬頂,至少有兩個位置;第一個位置遮覆車身;第二個位置車頂卷收或可拆除。座位2個或2個以上,至少一排。車門2個或2個以上側窗。
艙背乘用車
車身為封閉式,側窗中柱可有可無。車頂(頂蓋)固定式,硬頂。有的頂蓋一部分可以開啟。座位4個或4個以上,至少兩排。后座椅可折疊或移動,以形成裝載空間。車門2個或4個側門,車身后部有一艙門。
旅行車
車身為封閉式,車?外形按可提供較大的內部空間設計。車頂(頂蓋)固定式,硬頂;有的頂蓋一部分可以開啟。座位4個或4個以上,至少兩排。座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,或裝有向前翻倒的座椅靠背,以提供裝載平臺。車門2個或4個側門,并有一后開啟門。車窗4個或4個以上側窗。
多用途乘用車
上述7種車輛以外的,只有單一車室載運乘客及其行李或物品的乘用車。但是,如果這種車輛同時具有下列兩個條件,則不屬于乘用車而屬于貨車。
1)除駕駛員以外的座位數不超過6個;只要車輛具有可使用的座椅安裝點,就應算座位存在。
2)P=(M+N×68),式中:P-最大設計總質量;M-整車整備質量與1位駕駛員質量之和;N-除駕駛員以外的座位數。
短頭乘用車
一種乘用車,它一半以上的發動機長度位于車輛前風窗玻璃最前點以后,并且方向盤的中心位于車總長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內。
越野乘用車
在其設計上所有車輪同時驅動(包括一個驅動軸可以脫開的車輛),或其幾何特性(接地角、離去角、縱向通過角、最小離地間隙)、技術特性(驅動軸數、差速鎖止機構或其他型式機構)和它的性能(爬坡度)允許在非道路上行駛的一種乘用車。
專用乘用車
運載乘員或物品并完成特定功能的乘用車,它具備完全特定功能所需的特殊車和/或裝備。例如:旅居車、防彈車、救護車、殯儀車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