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。政策主要從車貨的體積和重量上對超限作出判定。
首先,政策規定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米。一般情況下,40尺高柜集裝箱高度2.72米,集裝箱拖車平面的高度(離地距離)1.45-1.6米,合計在4.17到4.32米之間,的確超過了政策規定的4米的范疇。違法處罰在200-1000元之間。
其次,政策規定車貨總寬度不得超過2.55米。一般情況下,40尺高柜集裝箱寬度2.13米,含運輸車輛的邊緣,合計不會超過2.55米。在寬度上,不會有合規問題。
對于重量,政策規定五軸汽車列車,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3噸。由于進口紗所用的基本都是標準的集裝箱,且一般以五軸的貨車進行運輸。集裝箱箱體自重4.1噸,棉紗自重22噸,運輸貨車自重15噸,合計41.1噸,在政策要求的43噸以內,不存在超限的情況。故目前看,《規定》中對于運輸重量的限制,對標準化集裝箱運輸進口紗的影響不大,對散貨運輸的影響可能更大。按照以往經驗,散貨運輸重量超限的情況較為普遍。
國內紗線多以公路散貨運輸為主,與企業的溝通中了解到,運輸費用根據裝載重量及運輸路程進行調整。以山東運往江蘇南通120噸棉紗為例:新規前,每車裝40噸紗線,需要3輛車,運輸總成本在33600元,平均280元/噸的運輸費用(也是當前普遍的行情);新規后,每車最多只能裝30噸,需要4輛車。由于每輛車行駛相同路程的成本基本是固定的,物流公司不會因為裝運量減少而大幅降低費用。故核算運輸成本在44800元,平均每噸紗成本373元/噸。新規后,運輸成本增加33%左右。且棉紗屬于可分載物品,不滿足《規定》中第十一條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的要求,公路管理機構不受理此申請。顯然,在規定落實之后,運輸同等重量的貨物需要消耗更多的運力。目前據市場反饋,部分物流運輸公司處于謹慎觀望狀態,不敢輕舉妄動。
新政落地初期,成本僅以此粗算,各單位對政策的細則和操作并不熟悉,建議近期有物流需求的企業,詳細咨詢當地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和物流服務提供商,合理安排物資的運輸。避免對企業的生產和銷售產生影響。后續發展,本網將繼續跟蹤。